2018年1月,市紀委第一交叉檢查組對嵩明縣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情況進行了檢查,反饋了我縣在脫貧攻堅領域存在的30個問題。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察局局長分別對19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糾錯誡勉談話。
以問題為導向,盯住重點問題“查”。縣紀委牽頭針對前期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發現的27個問題、自檢自查發現的12個問題逐一梳理,列出重點問題,針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農危改項目、產業扶貧項目、部分專項扶貧項目推進情況進行重點核查。9個檢查組對照問題清單,按照銷號管理方式,對問題整改不到位的15家單位及時提出處置意見,于近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糾錯誡勉談話。
建立問題清單,督促問題“改”。按照“邊調查、邊整改”的原則,對一般性問題進行現場反饋,督促限時整改;對問題復雜不能及時整改的,檢查組將問題移交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再由黨風政風監督室形成“兩個清單”,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開展專項治理以來,共下發3份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問題47個。
查清核準問題,嚴肅責任“究”。在重點檢查結束后,由縣紀委副書記召集分管領導及調查組相關人員,“一對一”召開專題會議對9個檢查組檢查報告進行研究,逐一分析研判,初步提出對12個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對20個責任人進行糾錯誡勉談話;對4個領導干部責任提醒談話,于2月2日提交縣紀委相關會議研究決定實施。(張楊 王藝蓉)